一、基本要求:
根据提供服务工种的不同,服务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:
1.1身体健康,自愿从事该项服务的劳动者,入驻企业均可招聘录用为服务员;
1.2服务员应聘时,入驻企业应要求服务员提供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明;
1.3服务员招聘录用后,必须于入驻企业签订劳务协议或劳动合同;
1.4服务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,掌握相关家政服务技能,并通过考核取得上岗证。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、健康证、保险证、上岗证(职业技能证书)方可上岗。
二、职业道德:
服务员应具备以下职业道德:
2.1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不欺骗消费者,不坑害消费者;
2.2文明礼貌,微笑服务,对消费者和蔼可亲,热情友好;
2.3明码标价,按事先约定的服务价格取酬;
2.4尊重消费者习俗,不干预消费者家庭日常生活;
2.5自重自爱,爱护消费者财物。
三、工作纪律:
服务员的工作纪律如下:
3.1服务员不应索取或接受消费者财物,不应拿取消费者遗弃的任何物品;
3.2服务员去消费者住所服务前,应仔细检查必备(常备)工具及日常生活用品,不漏带工具及物品;
3.3服务员应按照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,如不能准时到达应提前告知消费者;
3.4服务员工作期间,不接打与服务工作无关的电话,不擅自使用消费者住所的电话;
3.5服务员工作期间不玩手机,不闲聊,不与任何人评论入驻企业的好坏和其他情况,不评论其他同行服务人员;
3.6工作期间服务员不可擅自离开工作场所。
3.7不得向任何一方透露客户家庭的相关信息。
四、仪容仪表:
1.仪容仪表:服务员的仪容仪表应符合以下要求:
4.1、仪容仪表端庄、大方、整洁;
4.2、着装统一、规范、整洁;
4.3、如条件允许,可统一佩戴工号牌,便于识别;
4.4、表情自然、亲切,提倡微笑服务。
五、言行举止:
服务员的言行举止应符合以下要求:
5.1、提倡使用普通话,语调语速适当,语言简洁、准确、生动,与客户打招呼时应礼貌问好,亲切诚恳;
5.2、主动服务,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,让客户感到尊重舒适。
六、其他:
服务员在服务过程中还应做到以下要求:
6.1、服务过程中,服务员应耐心和虚心接受消费者的意见,如遇到涉及服务员人格尊严和人生安全的,服务员应暂停服务,并立即向入驻企业报告, 由入驻企业妥善处理。
6.2、服务过程中,服务员与客户发生异议,服务员现场无法与消费者协调、解决的,应及时汇报入驻企业,由入驻企业与消费者协商解决。造成意外事故的,入驻企业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,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。